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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唐纳德·窦娥·川普

已有 151 次阅读2024-4-6 08:50 |系统分类:日记随笔

唐纳德·窦娥·川普


关于川普“夸大抵押物价值、由此额外多骗取了贷款”的案子,现在出来了一个支持川普的人,提供了一亿美元的担保金。本来一切正常,但是这个人说了一句半开玩笑的话:“川普有没有撒谎?有。但是,在这个圈子里,这种撒谎其实司空见惯”……


我愕然发现,就连这个基本的道理,居然许多人还没说明白!赶紧写一篇解释一下。


熟悉美国社会的人都会习惯于这里的“告知义务”——无论是米兰达警告,还是各种合同的相关内容,“事先告知”,从来都是大家须臾不敢忘记的自救窍门:毕竟,风险与责任的告知,对自己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,却可以在日后避免无数的烦恼。除了新移民,没人敢忽略这个程序。


而且,全球商业世界中还有另一方特点:公司越大,他们标准格式合同的内容,往往越发公正:大公司肯定是在法律诉讼的千锤百炼中成长起来的,太过偏袒自己,往往会授人以柄。


由此我直接选择相信,川普房地产公司的贷款合同,肯定有相当漂亮的风险告知条款,因为川普的公司一直是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之一。


事实上,川普也公开解释了这一点。他说,在他的公司的贷款合同中清清楚楚地写着:他们提供的数据仅供贷款提供者参考,具体市场价值,完全由对方自己审核自己决定。


可见,如果检察官认为这次贷款金额过大,作为公诉人,他们根本就应该起诉提供贷款的银行,而不是要求对方去审核的川普。因为哪怕按照检察官的逻辑来说,就算这里面有人犯错了标的物的价值,那也是银行不是川普。


更何况,川普的公司没有上市,而银行是上市公司。在正常的商业世界中,上市公司,是被放在“有罪推断”的地位的——他们的管理团队,必须保留所有记录,随时向大众证明自己没有偷窃股东一分钱!


那么,如果某银行在对标的物价值认定不准确,只能意味着“银行管理层把股东的钱置于风险之下”,为什么要起诉川普呢?


最后,美国所有人都承认,商品价值是主观性的,劳动并不创造价值,所以价值也没有一个绝对公认的标准。这是市场经济、依法治国、代议制民主……的先决条件。


那么,如果银行管理层对标的物的价值判断出错,正常情况下,也应该是董事会去开除并且起诉管理团队的问题。


当代表公权力的检察机关介入并且起诉川普时,这其实意味着公诉人自己对标的物有一个价值判断,并且要强迫当年缔约——并且、顺利归还了每一分钱贷款和利息——的当事人双方,必须接受这个判断!


不由得再次想到刘协的那句名言:“天下宁有是事乎”!



旅美学者 郑经卫

2024年4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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